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533-2868790 上班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34路、160路公交车到 龙凤苑南门 公交站下步行30米。 2、乘坐137路公交车到 龙凤苑小区南门 公交站下步行130米。 3、乘坐159路公交车到 市直机关第二办公楼 公交站下步行200米。 4、乘坐90路公交车到 联通路西八路口 公交站下步行280米。 5、乘坐136路公交车到 祥瑞花园西门 公交站下步行620米。 微博:暂无 邮编:255030 网站:http://sdzb.lss.gov.cn 管辖范围: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 淄博市社保局职责简介(一)拟订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淄博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制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和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负责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宏观调整淄博市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 (七)组织指导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管理协调博士后工作。 (八)综合管理淄博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 (九)负责转业军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十一)负责淄博市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十二)依法办理淄博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淄博市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指导、协调、管理有关中央、省和部队驻淄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淄博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淄博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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