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图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
办公电话:0991—4680753 服务热线:12333 上班时间:早上10:00—13:30 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1、乘坐BRT5路公交车到 南湖西路 站下步行50米左右。 2、乘坐501路区间公交车到 安居北路 站下步行180米。 3、乘坐公交23路、34路、153路、306路、309路、501路、527路公交车到 兽医站 站下步行180米左右。 4、乘坐302路公交车到 出租车公司 站下步行260米。 5、乘坐公交5路、29路、56路、60路、66路、105路、109路、152路、310路、529路、536路、914路、927路公交车到 华凌市场 站下步行350米。 微博:暂无 邮箱:xjyujun@21cn.com 邮编:830063 网站:http://www.xjwlmq.lss.gov.cn 管辖范围: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米东区、乌鲁木齐县 乌鲁木齐市社保局简介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四)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基本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行政监督责任。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工作,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工(公)伤(病)残鉴定和有关待遇工作;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拟订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相关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监督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一)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十二)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和发展预测报告。 (十三)指导、监督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乌鲁木齐社保局下属单位联系方式
|